(五)海淀消防支队
1.建立春节期间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按照火灾实际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严格任务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制定200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2.对全区特级部位消防工作进行直接督导,组织对特级部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确保绝对安全。
3.深入全区街头、社区、单位,对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消除工作,对八类禁放地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禁放区域看护方案是否落实、看护力量是否到位、应急方案是否制定等具体工作予以检查指导。
4.春节前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各街乡镇开展清理可燃物工作,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
5.在重点日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科学合理调配警力,出动充足消防车辆,在全区重点地区、繁华场所、主要街区实行流动备勤,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6.负责对烟花爆竹火灾的统计、原因认定和行政处罚。
7.负责重点日指挥部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区卫生局
1.制定春节期间全区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医疗急救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地区医院节假日期间医疗工作的规定》,增加急诊值班医务人员的数量,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加强科室和病区的管理。
2.落实重大抢救的报告制度,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并上报区烟花办,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3.加强医疗救援小分队的应急准备,保证所需药品、设备等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以及救护车辆的良好状态。
(七)区环保局
负责监测因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环境噪声情况,每个重点日,自20时起至次日8时,每2小时上报区烟花办全区环境噪声监测情况。
(八)海淀交通支队
负责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对五环路内划定的道路采取短时禁止机动车通行措施,允许市民在道路上燃放烟花爆竹,负责疏导配送路线交通秩序,确保配送及时到位,对进入四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配送车辆核查发放货车通行证工作。
(九)区街工办
1.组织、协调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单位、职能部门、社区及居(家)委会按照春节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组织力量加强对重点单位、地区周边以及平房区、楼门院进行看护和检查,会同涉及八类禁放地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分散在各辖区内涉及八类禁放地区的单位及隐患部位进行逐一落实排查,确定专门看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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