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2008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发〔2007〕83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2008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二月七日
海淀区2008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和市烟花办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海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按照“全区动员、总体部署、突出重点、立项上账、确保安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的工作要求,落实“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以“不留死角,每条街、每个胡同、每个大院、每个小区、每个楼门都要有控制力量”为标准,“禁放地区(点)、禁放时段禁得住,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亡和火情”为目标。工作中,要坚持“统一领导,人文宣传,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倡导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工作目标,坚决贯彻《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维护我区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确保国家、集体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海淀区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志强、副区长臧桂武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丁志明、公安海淀分局副局长于连伟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街工办、教委、建委、文化委、市政管委、农林委、公共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安监局、监察局、环保局、民政局、卫生局、商务局、统计局、质监局、公安海淀分局、工商海淀分局、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城管监察大队、海淀交通支队、海淀消防支队、交通执法总队第六大队、市运输管理局海淀管理处、供销社、北京电力公司海淀分公司、市政园林中心、环卫中心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烟花办,由区政府办主任丁志明、公安海淀分局副局长于连伟任主任,区安监局局长李四友、区政府办副主任张泽根任副主任。同时在除夕、初一、初五、十五四个重点时段成立指挥部,指挥部设在海淀消防支队消防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