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招商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招商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皖国土资函〔2011〕2317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招商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皖政办〔2011〕40号)精神,使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全力以赴地支持和服务于省政府招商工作大局,配合省招商服务中心积极为来皖投资客商提供全程服务,经厅领导同意,现将进一步完善省国土资源厅招商服务工作机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招商服务联动工作机制

  厅办公室作为厅招商服务协调机构,统一协调管理厅招商服务工作,分管厅领导为协调服务组长,办公室主任作为协调人;窗口作为厅招商服务日常办理机构,窗口首席代表作为日常事务联系人。各业务处室依据职责,主动与厅窗口建立衔接,为招商项目提供“一站式”审批、咨询等服务,厅监察室对全过程实施监督查检。在厅机关形成“集中受理、分散处理,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受理、咨询及督查机制,实现国土资源招商服务“规范、阳光、高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招商政策和信息快速报送机制

  各业务处室依据工作职责及时收集招商信息,拟订国土资源招商政策建议,提交法规处进行规范性审查,交由厅窗口梳理汇总后,报送省招商服务中心。窗口依据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主动配合省招商服务中心做好国土资源招商事项的咨询回复及相关信息工作,负责对省招商服务中心交办的咨询、考察等招商服务事项,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三、建立投资客商跟踪服务机制

  省厅对全省点供用地的重大投资项目或来皖参与地质矿产勘查的投资客商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服务需求,建立投资客商服务档案,明确专人跟踪工作进展,及时向厅领导及厅招商服务协调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为投资客商提供相关服务。

  四、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机制

  省厅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招商或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涉及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事项,厅窗口受理报件时贴上“重大审批事项”绿色标签,启动绿色通道机制,集中相关处室进行会审、会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