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对少数人通过虚报瞒报收入、住房情况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的行为,对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行为,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是否建立了诚信档案。
(2)动态监管情况
①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使用住房的行为;
②是否对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年度复审和不定期抽查,对收入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退出管理程序。
(3)后期管理情况
①保障性住房小区是否实行物业管理,是专业物业服务还是住户自主管理;
②是否实行救助化服务,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采取减免或补助的方式,降低其入住成本。
2、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1)建设单位是否办理工程建设用地、规划、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
(2)是否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是否经过审查备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标准;有无工程勘察和设计合同;若是招标确定,有无工程勘察和设计招投标文件;
(3)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有无施工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
(4)建设工地是否设立项目公示栏,竣工项目是否按照要求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牌;
(5)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人员(含专业工种)、机械是否到位,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6)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或转包情况;
(7)施工单位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通过审批,是否严格按照方案及措施开展施工;
(8)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完整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责任体系;
(9)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执行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到位;
(11)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12)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13)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是否齐全,整理是否规范;
(14)监理单位是否按照需要配备监理人员,人员是否到位;是否编制监理规划、细则和监理月报;
(15)是否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及平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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