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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7)推行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筹集资金数额和使用管理情况。

  3、土地落实情况

  (1)新建项目用地是否落实到具体地块,征地拆迁等进展情况;

  (2)地方政府是否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并及时供地;

  (3)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是否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4)是否有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利用的自有土地面积及方式等情况;

  (5)新建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数量、用地面积及使用方式等情况。

  4、税费减免情况

  (1)地方政府是否按照规定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涉及的税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梳理,并与相关部门进行衔接确认;

  (2)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的比例和额度等情况;

  (3)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减免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的比例和额度等情况。

  (二)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分配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准入退出管理

  ①是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2011〕173号)要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合理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准入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②是否建立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准入审核、公示制度、轮候以及退出等管理办法;

  ③是否严格落实社区、街道和市县民政、住房保障等部门的“三级公示、三级审核”分配程序;是否制订申请审核、公示、核准登记、轮候、配租配售等环节的工作程序;是否制订受理条件、材料内容、完成时限等工作标准;

  ④是否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公安(车辆和户籍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房管、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协作审核机制;

  ⑤是否实行阳光操作,推行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投诉处理“七公开”制度;是否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公证机关、新闻媒体等单位代表和群众代表,对分配摇号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摇号结果是否通过媒体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⑥是否按照强制性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健全清退办法,区分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司法手段,加大清退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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