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考核奖惩: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内容,同时作为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成绩未达优秀等次以上的部门、单位,县节能办将提请县人民政府取消其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对在节能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能源浪费和不参加节能工作或节能考核不达标甚至瞒报、谎报情况的部门、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第九条 考核时间:节能工作考核定于次年1月份进行。
第十条 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予以全县通报。
附件:三江县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
项 目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核方式
| 得分
|
(一)
组织
领导
24分
| 1.领导重视,把节能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6分
| 查会议记录,达不到要求扣1-6分。
|
|
2.节能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6分
| 查节能计划、工作总结和考核情况的有关材料,达不到要求扣1-6分。
|
|
3.设立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制订本单位(本系统)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有专人负责。6分
| 查文件、资料,缺一项扣1-6分。
|
|
4.建立了节能统计台帐制度,专人负责,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有关数据。6分
| 查统计报表及有关记录,达不到要求扣1-6分。
|
|
(二)
宣传
教育
16分
| 1.宣传到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介、黑板报、墙报、宣传栏、知识手册等形式进行宣传,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节能提示性标志。4分
| 查有关资料,达不到要求扣1-4分。
|
|
2.组织节能知识学习、节能技能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和技能。4分
| 查相关记录、资料,达不到要求扣1-4分。
|
|
3、机关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强,普遍了解资源节约有关知识、法规、活动内容及要求。4分
| 抽查机关干部了解情况,达不到要求扣1-4分。
|
|
4.认真参加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4分
| 查相关资料,没有扣1-4分。
|
|
(三)
节电
20分
| 1.制订节约用电制度和措施,效果明显,“十一五”期间,每年用电量比上年减少5%。用电实现单元独立计量。10分
| 查相关资料,没有扣3分;节约用电量达不到要求扣5-10分。
|
|
2.空调温度设置合理,夏季温度设置不低于26度、冬季温度设置不高于20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窗。3分
| 抽查办公室,发现一项违规扣1分。
|
|
3.光照使用合理,全部更换为节能灯具。3分
| 检查设备,不合格扣1-3分
|
|
4、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2分
| 检查设备,不合格扣1-2分。
|
|
5.工作完成后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下班后无待机消耗现象。2分
| 检查设备,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
|
(四)
节水
20分
| 1.制定了节约用水制度和措施,“十一五”期间用水量每年比上年降低5%。10分
| 查相关资料,达不到要求扣1-10分。
|
|
2.普遍采用了节水型器具。3分
| 抽查设备,达不到要求扣1-3分。
|
|
3.实现用水单元独立计量。3分
| 抽查用水计量情况,达不到要求扣1-3分。
|
|
4.无“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等浪费现象。4分
| 现场查看,检查用水设备,有“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等现象,发现一项扣1分。
|
|
(五)
降低
车辆
耗油
20分
| 1.制订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实现年节油5%以上。10分
| 查相关资料,达不到要求扣1-10分。
|
|
2.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定点维修、定点保养,单车维护费用不断降低。5分
| 查相关资料,达不到要求扣1-5分。
|
|
3.科学核定单车燃油定额,并严格执行。3分
| 查资料、记录,达不到要求扣1-3分。
|
|
4.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2分
| 查看设备,超标准扣2分。
|
|
(六)
总分合计
100分
|
| 实际得分合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