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东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沪保监复[2006]155号)
上海东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东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的请示》(东方保代[2006]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为500万元。变更后,上海浦之威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5万元,出资比例为15%;包莉莉出资250万元,出资比例为50%;刘彦武出资70万元,出资比例为14%;白宏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为5%;曹秀华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为5%;刘国兰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为5%;郑淑萍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为5%;楼周仁出资5万元,出资比例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