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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区政府残工委拟定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5.推广在滨海新区有一定群众基础的轮椅广播体操、轮椅舞蹈和轮椅太极拳。

  6.举办残疾人社区家庭趣味运动会。

  7.探讨研制门球轮椅和制定轮椅门球比赛规则。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文广电局、区教育局)

  (十一)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服务。

  1.建设全区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与区内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实现整合和互联互通。

  2.建立滨海新区残联网站和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业务系统和业务数据一体化。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二)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组织和志愿者服务。

  1.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

  2.街(镇)残联配备专职理事长和残疾人专职联络员。

  3.为服务站、康复站选配专职社工。

  4.全区符合条件的社区(村)全部建立残疾人协会,并配齐残疾人专职委员。

  5.建立全区统一的残疾人专职联络员、专职委员和专职社工的工作补贴制度,提高工作待遇水平。

  6.建立残疾人后备干部队伍,将优秀残疾人人才列入后备干部管理。

  7.组织志愿者广泛深入开展助残服务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多种服务。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团区委、各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区残联)

  三、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滨海新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有关重大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我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要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领导,及时检查指导,加强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列入职责范围和考核项目。结合我区强街强镇计划和“八进”社区工作,把“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切实融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形成“各司其职、联动共享”的工作机制,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残联等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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