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广在滨海新区有一定群众基础的轮椅广播体操、轮椅舞蹈和轮椅太极拳。
6.举办残疾人社区家庭趣味运动会。
7.探讨研制门球轮椅和制定轮椅门球比赛规则。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文广电局、区教育局)
(十一)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服务。
1.建设全区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与区内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实现整合和互联互通。
2.建立滨海新区残联网站和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业务系统和业务数据一体化。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二)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组织和志愿者服务。
1.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
2.街(镇)残联配备专职理事长和残疾人专职联络员。
3.为服务站、康复站选配专职社工。
4.全区符合条件的社区(村)全部建立残疾人协会,并配齐残疾人专职委员。
5.建立全区统一的残疾人专职联络员、专职委员和专职社工的工作补贴制度,提高工作待遇水平。
6.建立残疾人后备干部队伍,将优秀残疾人人才列入后备干部管理。
7.组织志愿者广泛深入开展助残服务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多种服务。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团区委、各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区残联)
三、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滨海新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有关重大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我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要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领导,及时检查指导,加强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列入职责范围和考核项目。结合我区强街强镇计划和“八进”社区工作,把“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切实融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形成“各司其职、联动共享”的工作机制,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残联等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