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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创建和评选卫生先进单位(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2. 公共设施。单位庭院内道路硬化平坦、完好,路面无破损,地面设置的各种井盖应保持齐备完好,并与路面标高一致。各种公共设施应规范设置并完好无破损,给水、排水管道应保持畅通,自来水、污水、污物不得外溢。有封闭的垃圾收集容器,足够的果皮箱等。庭院内车辆统一划线停放规整,地点适当。

  3. 绿化及景观。单位内各建筑物外形保持完好、整洁,有一定面积的公共绿地,并保持美观、整洁。设置半透景围墙,临街阳台上不得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楼道内不堆放物品。设置宣传栏,及时更换内容。

  (二)突出抓好除“四害”达标

  各单位(社区)必须积极实施除“四害”工作,服从全市集中统一开展鼠、蟑螂、蚊、蝇等防制消杀活动,要建立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配备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并经过自治区、市爱卫办组织培训。确保责任范围鼠、蟑螂二害的密度指标符合国家《灭鼠、蚊、蝇、蟑螂标准》,蚊、蝇二害的密度指标达到自治区卫生城市考核标准(不超过国家标准三倍),同时完善做好防制“四害”的防护设施。

  为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必需严格做好灭鼠、灭蟑、灭蚊、灭蝇的各项工作,实行全市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统一方法、统一行动,科学防制。

  1. 灭鼠。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应当有防鼠设施,在下水道和排水道设置铁网和地漏、盖井洞、厨房门设置防鼠板等方法进行防鼠。按照要求统一时间布放灭鼠药,消灭现有老鼠,在鼠类活动场连续饱和投放灭鼠药5-7天,外围每5-8米一堆,室内每15平方米房间投放2堆,每堆15-20克,在来鼠场所设置长期固定毒鼠盒。要经常进行环境清洁,扫除鼠粪便,维修鼠咬痕,查找和封堵鼠洞、鼠道。重点场所和城市公共场地灭鼠由具有资质专业队伍进行专业防制,确保灭鼠效果达到国家标准。

  2. 灭蟑螂。责任单位应在爱卫办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有效的化学防制,在防制后及时消除蟑螂栖息孳生条件,采取堵洞抹缝、修补门窗、网盖洞口,清除卵鞘等方式消灭蟑螂。重点场所和城市下水道化学灭蟑螂由具有资质专业队伍进行专业防制,确保灭蟑效果达到国家标准。

  3. 灭蚊。各单位(社区)要采取综合防制措施灭蚊,以整治蚊子滋生环境,辅以化学灭成蚊手段达到综合防制效果。各建筑工地是灭蚊重点之一,在建楼层卫生间养护水体要投放缓滞性灭蚊药物。城区下水道要定期清污,大中型水体要定期换水。责任单位和住户应当做好下水道的定期疏通,清除假山花池内积水、平整洼地、杂草等工作,控制和消除蚊虫孳生条件,采取各种有效物理和化学方法杀灭成蚊,确保密度控制在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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