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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钦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八)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办公室工作。统筹城市公共交通、城乡客运协调、规划、布局和监督,严格公共交通市场准入,规范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和线路经营权的使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严格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违规经营行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牵头修编《钦州市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1-2025)》,督促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和运力配置,不断改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和监管水平。

  (九)市市政管理局

  负责将城市公共汽车候车亭建设与市政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同步组织实施。加强城市管理,配合公安交警规划和设置停车位置,加大城市占道摆卖、违章建筑、阻塞人行道交通行为的处罚,加强市政道路维修、维护,确保公共交通线路畅通。

  (十)市物价局

  负责城市公共交通价格的制定,相关票价减免政策的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的成本监审和票价的检查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案件和乱收费行为。

  (十一)市地税局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十二)市工商局

  依法对公共交通各类行业市场的登记和监管,参与打击非法运输、无证照经营行为。

  (十三)市质监局

  依法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公共交通设施使用的里程计价设备执行强制检定,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确保联席会议的议题,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议、决定;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附件:钦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名单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钦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名单

  一、联席会议成员

  总召集人:黄 洲 常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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