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强化网络平台服务应用。2011年,进一步运用广西公安民警教育训练综合管理平台,大力开展网上执法培训和考试考核。通过健全完善网上学法、网上辅导、远程教学、案例点评、法制在线、疑案会诊栏目等方式,方便基层民警查询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办案方法,指导民警执法办案。强化网络平台的社会服务功能,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使群众打开电脑就能查询有关事项,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公共服务。
10. 开展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建设工作。2011年完成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建设。在互联网上发布警务信息,推动警务公开;提供法制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增强为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展示警察形象,密切警民关系;提供在线服务,促进警民互动;实现现实社区警务室功能的延伸和拓展。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报警、咨询、监督等服务功能,逐渐在互联网上受理二代证丢失补办、户口审批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业务,并提供办理情况查询服务,不断提高网上服务水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五)强化全程监督考评,着力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1. 整改突出执法问题。2011年上半年,梳理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治安、经侦、刑侦、禁毒、交警、监所等重点警种进行突破,从派出所、看守所、刑警队等重点单位进行突破,从立案撤案、接待群众、传唤讯问、继续盘问、抓捕押解、扣押返还财物、枪支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进行突破,着重解决引发执法突出问题的制度缺陷和管理缺陷,对执法问题突出的单位,上级公安机关要派出督导组督导整改,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带动整体推进。
2. 完善法律审核制度。从2011年起,对涉及当事人人身、财产权利的重点执法办案环节,按照执法办案与审核相分离的原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或主管业务部门统一审核把关;建立执法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制定和采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财产权益的执法制度、执法规范和执法措施,应当经同级公安法制部门审核,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审查;全面建立并落实不同意见记录备案制度。
3. 建立执法档案制度。2011年,全面建立执法单位和民警的电子执法档案,完整记载每个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培训、考核结果、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情况,作为对单位和民警执法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民警的执法绩效与政治待遇等挂钩。
4. 深入开展执法督察。2011年,结合《全区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执法督察工作规范》,加强对执法一线单位、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查纠,防止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
5. 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从2011年起,全面实施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和解制度,全部实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办案人员旁听制度。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年撤销、变更率在10%以下,不发生因程序违法或滥用职权导致的败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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