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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钦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钦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钦政发〔201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设立钦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统筹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

  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黄 洲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徐 贵 副市长

  张亚楠 副市长

  金大刚 副市长

  李 杏 副市长

  陆海生 副市长

  委 员:谢雍飞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桂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裴 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家顺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郑 进 市卫生局副局长

  谢立品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锦山 市教育局局长

  黄岳联 市科技局副局长

  吴平远 市工信委副主任

  刘世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成忠 市监察局副局长

  廖 奎 市财政局副局长

  符锦成 市环保局副局长

  袁立进 市住建委副主任

  卢 森 市农业局局长

  廖桂声 市林业局副局长

  谢东刚 市商务局局长

  陈弘吟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永威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吴志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林志勇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劳云泰 市粮食局副局长

  覃炎亨 市供销社副主任

  韦猛忠 市法制办主任

  市新闻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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