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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2011)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钦政发〔201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肖莺子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黄洲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统计局、物价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石化产业办公室、公务员局、国家保密局、接待办公室、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

  联系协调国家统计局钦州调查队和国税、地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徐贵副市长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育局、地震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及社会科学、妇女儿童、文史、政府参事、坭兴陶研发等有关工作。

  联系协调群团工作。

  广西第十二届运动会筹备和举行期间,负责运动会的筹备、比赛组织协调等有关工作及分管市体育局,其他负责和分管的工作由副市长高朴、张亚楠代管。

  高朴副市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工作。

  分管河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发展研究中心。

  代管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地震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及社会科学、文史、政府参事等有关工作,联系协调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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