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0年地震应急综合演练总体方案的通知

  (一)避震疏散方队100多人,领队1人(责任单位:来华投资区。责任人:吴立)。
  (二)抢险救援方队35人,领队1人(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兴宾区公安消防大队。责任人:杨杰)。
  (三)医疗救护方队22人,领队1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责任人:邓海明)。
  (四)通讯抢险方队22人,领队1人(责任单位:市移动公司。责任人:羊俊)。
  (五)秩序维护方队60人,领队1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人:李实)。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演练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实战的要求,组织、协调、指导好所承担的演练科目的前期训练和预演工作。同时,要严密组织、周密安排、搞好配合,做到环环紧扣,不出纰漏。
  (二)组建高水平的演练方队。按照演练方案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组建高水平的演练方队,调配各种车辆参加演练。抢险救援方队、医疗救护方队、通讯抢险方队在实战演练时要求穿着行业统一服装,佩戴统一标志,参演车辆、设备要开得出、拉得动,机械车辆要保持整洁。
  (三)听从命令,服从指挥。所有参演的单位必须服从演练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确保参演方队训练科目的演练时间、内容、任务落实到位,并认真做好训练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参加实战演练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所承担的应急抢险救援职责,制定演习科目(配科目说明),报市地震应急综合演练指挥部办公室。
  (五)为保证演练现场安全,在演练期间,除演练指挥人员、演练方队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演练场地。

  附件:1. 预演工作要求
  2. 地震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科目及演练场景设置
  3. 演练程序说明
  4. 演练步骤(场景)、主要任务及时间要求

  附件1
  预演工作要求

  一、避震疏散的预演
  地震避震疏散的预演由市地震局联合来华投资区组织参演群众进行室内避震、紧急疏散、自救互救等环节避险要领培训。在掌握规范的避险要领后,进行2-3次的预演,并对预演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正式演练达到预期效果。
  二、抢险救援的预演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