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充分认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轻环境压力,保障经济安全,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工业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能源资源消耗量较大,主要污染物排放仍保持在较高水平,面临着发展经济与节能减排的双重压力。只有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全面推动节能减排工作,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才能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是强化政府责任的体现。建市以来,我市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也付出了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同时,进一步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是完成“十二五”任务的迫切需要,也是强化政府责任的体现。
(三)坚持不懈地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1.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根据自治区下达我市“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重点企业,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积极探索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有效措施,促进能源合理需求。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从源头上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的甄别,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能源消费统计和监测,指导用能单位合理用能。
2.严控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继续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严把项目审批关,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节能评估服务行业准入制度,鼓励和支持有实力、专业性强的机构开展节能评估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投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项目建成后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的,不予以验收。在招商引资时要优先引进节能型项目,拒绝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
3.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等“一条龙”服务,建立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的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重点在工业锅炉节能、建筑节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等领域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培育壮大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建立节能需求信息系统,积极为合同能源管理供求双方牵线搭桥,对市、县有节能改造必要或有节能管理需求的单位,搜集整理形成需求信息,向有资质的节能服务机构推荐,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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