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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来宾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2011年度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确保我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55号)要求,结合来宾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考核、强化重点减排工程监管,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确保年度减排任务目标的完成,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二)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
  (三)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0〕97号);
  (四)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0]81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55号);
  (六)《来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目标任务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55号)要求,来宾市2011年要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为2908.4吨、138.7吨、71815吨和1952吨。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要完成5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减排项目和2个工业企业治理工程减排项目,分别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量713.9吨和2194.5吨;氨氮减排要完成5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减排项目和1个工业企业治理工程减排项目,分别实现氨氮减排量131.7吨和7吨;二氧化硫减排要完成1个火电行业治理工程减排项目、2个非火电行业治理工程减排项目和2个火电行业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分别实现二氧化硫减排量37583吨、1971吨和32261吨;氮氧化物减排要完成2个火电行业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实现氮氧化物减排量195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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