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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旅游局关于召开申报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材料评审会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旅游局关于召开申报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材料评审会的通知
(吉建村[2010]13号)


桦甸市、辉南县、长白县、伊通县、通榆县、安图县、扶余县、长春市二道区建设局、旅游局: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共申报了40个镇(村),经省住建厅和省旅游局初审,有9个镇(村)符合国家的申报条件(名单附后)。为做好我省第二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申报工作,决定对符合国家申报条件的9个镇(村)的申报材料聘请专家进行审查、指导,请通知相关镇(村)及规划编制单位、音像制作单位参加评审会,每个镇(村)准备5套申报材料供专家评审会使用。

  一、会议时间

  2010年6月23日8:30时,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6969号,吉林物贸大酒店。

  联系方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

  联系人:杨铭海  电话:0431-82752368

  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孙 磊  电话:0431-8890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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