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对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工作方案
(富政办发[200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对困难群众的各项政策,近期我县民政部门已下拨各项资金607.6万元,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医疗、住房等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为确保我县困难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过好冬、过好年。县人民政府决定派出5个督查组,对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问题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就我县的督促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促检查目的
确保我县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过好冬、过好年。
二、督促检查内容
督促检查前一阶段(冬春期间)县民政局下拨的救灾救
济款物、城乡低保金、五保户、优抚对象定补金、医疗救助款等是否发放到户到困难群众;督促检查困难群众是否有避风寒、稳固的住房,是否有御寒的衣被、是否有干净的饮用水、是否有足够的食物、有病是否能得到及时的医治等。
三、督促检查对象
1、县直破产企业下岗困难户、伤残军人。
2、乡镇农村五保户,困难户(受灾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
四、督促检查时间
2008年元月29 日 。(星期二)
五、督促检查方式
深入到困难群众家庭中了解核实救助发放及生活安排情况,县直企业单位(破产)抽查5个单位,每个单位了解核实 5- 6户困难户;每个乡镇抽查2个自然村,每个自然村了解核实2个五保户,2个困难户(受灾户、低保户),2个优抚对象,2个医疗救助户。
六、抽调督促检查组
督促检查组由政府办、财政局、民政局、经贸局、供销联社人员组成。共5个小组:
第一组:县直组、组长:黄盛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