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积极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多放筹集社会捐赠资金。
七、部门责任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好倒房重建工作的各项目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倒房重建工作。
(一)民政部门是倒房重建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民房重建的调查摸底和督促检查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二)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救灾专款和调度资金;
(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批灾民建房用地,配合城建部门做好倒房户重建的选址工作;
(四)城建部门负责重建房的规划、设计工作,并负责水毁民房建设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五)林业部门优先安排和调剂民房重建的木材砍伐指标;
(六)交通部门负责修复水毁乡道、村道,保证建设道路的畅通;
(七)扶贫和能源部门负责设计和解决重建户的沼气池建设问题;
(八)卫生部门负责灾区倒房户恢复重建卫生建设的技术指导;
(九)水电部门负责解决倒房户重建房的用水用电问题;
(十)宣传部门负责对倒房重建的全方位宣传报道;
(十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民房重建资金的督查审计工作。
八、倒房户的责任
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是因灾倒房户自身,政府的扶持帮助,是在倒房户自主建房的基础上实施的救助行为。所有有自救能力的倒房户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等待和依赖思想,要通过生产自救和向亲友借钱、银行贷款等办法积极主动地自筹部分建房资金,并尽快动工兴建住房,按规定时间要求建好和入住新房。凡有自救能力,又没有特殊原因不主动投资建房的倒房户,一律不给予建房资金的补助。
九、扶持的优惠政策
对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坚持专项扶持的优惠政策,要减免耕地占地用税、土地划拨费、土地管理费、宅基地使用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建筑企业的建筑营业税、建筑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工商税、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工本费、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工本费、土地使用证费、育林基金、木材砍伐审批手续费相关税费。凡灾民恢复建房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各有关部门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做到少收费、零收费,切实减免灾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