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富政发〔201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副科级以上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陈 华(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含资金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监察局、审计局。
何丽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税、金融、审计、监察等方面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项目建设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政府督查室、政务中心、人防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含物价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财政局(含资金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接待办、信访局和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
分管和协调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和县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及金融保险机构。
邹雪群(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负责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房改、文化和体育、广播电视、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国土资源局(侧重国土方面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体育局、广播电视事业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旅游局、房改办、县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城投公司。
分管和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川管理部、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富川分公司。
联系县保密局和文学艺术联合会。
张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负责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协助分管经济工作、大农业工作。
赖景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负责政法、应急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侧重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法制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助分管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