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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监督员)
当事人对1至6项相关问题的具体意见(可另加纸张书写):
当事人对工商部门办理本案的其他具体意见(可另加纸张书写):
回访人员对7、8、9项相关问题的具体意见(可另加纸张书写):
工商局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回访人员签字: 当事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如本局以邮寄、传真或者委托方式回访,请当事人填好此表后,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及时送交本局。2.此表原件存入案卷副卷,办案机构应复印原件用于评查、分析、处理案件回访有关工作,以及供上级机关检查。
项目内容
直接回访(100%)
直接回访或者间接回访(50%)
自行确定( %)
罚没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案件
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案件
省局挂牌督办的案件
当事人不停止违法行为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案件
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罚没金额10万至50万元的案件
其他立案查处案件
处罚案件(件)
回访案件(件)
回访率(%)
回访率未达到要求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