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青年体育教师教学技能考核的通知
(黔教体发〔2012〕110号)
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2012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青年体育教师的基本素养和专业水平,提高高校体育课程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5月至11月在全省高校开展青年体育教师教学技能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分组
公共体育组、专业术科组、专业理论组。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省高校在岗在编的青年体育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共体育课教师、体育专业术科课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体育专业理论课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截至2012年7月1日,教龄在2年以上(含2年)。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2年6月15日前,各高校按要求完成校级青年体育教师考核并上报相关评审材料(包含适龄教师名单、考核评分表、教学研讨会议记录等)。
第二阶段:2012年7月1日前,省教育厅通过抽签形式,在各校上报的符合考核条件的体育教师名单内,每组别随机抽取1-2名教师,由学校按照要求报送其参评资料,参加省级考核。
第三阶段:2012年9月15日前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四阶段:2012年11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现场展示活动。
四、考核内容
分为说课和授课两部分。说课时间为5分钟,授课时间为30分钟,合计35分钟;说课分值为10分,授课分值为90分,总分值为100分。
(一)说课内容
公共体育组、专业术科组:教学目标、教学构思、教材内容、教法学法、学情分析、教学流程。
专业理论组:教学目标、教学构思、教材内容、教法学法、学情分析。
(二)授课内容
公共体育组、专业术科组: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运动技能内容。
专业理论组: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
五、材料报送
(一)每节课(教学内容自定)的DVD光盘一式2份,光盘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能够反映课堂教学全貌的教学录像(说课5分钟、授课30分钟,合计35分钟),录像要符合课堂教学的实际过程,上课学生必须保留原有建制(不能剔除部分学生或从几个班中挑选学生上课)。请使用数字摄像机或较好的DV数码摄像机连续摄制(如发现剪辑痕迹,将不予评审),图像、声音必须清晰,以便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