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设立浦东东靖路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沪保监复[2008]97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浦东新区东靖路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华保沪报[2008]0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浦东东靖路营销服务部。
二、批准该营销服务部以下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车险、财产险和人身险的查勘理赔。
三、批准该营销服务部的地址为浦东新区东靖路2226号。
四、你公司应按照《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1号)和《关于做好保险许可证公告的通知》(沪保监发[2007]130号)的要求,办理相关公告事宜,并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