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吉安达汽车修理站等八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13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吉安达汽车修理站等八家机构申请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京人保财险发[2007]38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吉安达汽车修理站”等7家机构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一)。
二、不予核准“北京满江红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二)。
三、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上述已核准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已核准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7年12月9日 至 2007年12月22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774089926 | 北京东方锦钰商贸中心 | C类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华普国际大厦812A | 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类;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 | 核准 |
2 | 102180698 | 北京市白斯特汽车维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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