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设立金山卫清西路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沪保监复[2008]204号)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金山卫清西路营销服务部的请示》(中宏上海[2008] 00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设立金山卫清西路营销服务部。
二、批准该营销服务部以下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三、核定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金山区卫清西路355号6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