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设立房山城关等三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设立房山城关等三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79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房山城关营销服务部、琉璃河营销服务部、管庄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京发[2008]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房山城关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琉璃河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管庄营销服务部。

  二、上述三家营销服务部的经营区域为北京市行政辖区。

  三、上述三家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四、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房山城关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兴房大街55号,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琉璃河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大街东大街,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管庄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1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