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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年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世纪金企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险种变更事项的批复

中国年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世纪金企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险种变更事项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101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世纪金企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代理险种的请示》(京人保财险发[2008]7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不予核准“北京世纪金企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的保险代理险种变更事项(详见附件), 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8年2月21日 至 2008年2月21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变更事项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审批结果原因
1764248460北京世纪金企会计服务有限公司险种变更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责任保险类未核准''申请代理险种与主业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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