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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宏达轩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宏达轩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113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理北京宏达轩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申报C类兼业代理资格许可证的请示》(国寿财险京发[2008]2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宏达轩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已核准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

  二、不予核准“北京戎丰兴业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等3家机构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8年3月4日 至 2008年3月5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类别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审批结果
173938775X北京菁华园汽车修理部C类北京市宣武区南菜园49号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2633742426北京东方利民汽车修理站C类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北大街43号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3752157342北京宏达轩汽车修理有限公司C类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口子村西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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