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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金雨蓝山音像中心兼业代理险种变更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金雨蓝山音像中心兼业代理险种变更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121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金雨蓝山音像中心”一家兼业代理机构代理险种变更的请示》(平保产京分发[2008]1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不予核准“北京金雨蓝山音像中心”的保险代理险种变更事项(详见附件),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8年3月11日 至 2008年3月11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变更事项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审批结果原因
1763534123北京金雨蓝山音像中心险种变更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未核准变更险种与主业不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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