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筹建海淀支公司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148号)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设立海淀支公司的请示》(民保(京)报[2008]01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支公司。
二、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按照中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该支公司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