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设立昌平等三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152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合众人寿北京分公司昌平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合保京分发[2008]28号)、《关于设立合众人寿北京分公司东城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合保京分发[2008]29号)、《关于设立合众人寿北京分公司石景山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合保京分发[2008]3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昌平营销服务部、东城营销服务部和石景山营销服务部。
二、上述三家营销服务部的经营区域为北京市行政辖区。
三、上述三家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四、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昌平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西环路3号商业楼5层,东城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0号元嘉国际公寓3层,石景山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路22号北京万商大厦11层1111-1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