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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消安消防车辆装备修理厂等五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消安消防车辆装备修理厂等五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16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市消安消防车辆装备修理厂等五家机构申请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京人保财险发[2008]1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市消安消防车辆装备修理厂”等4家机构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表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已核准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上述机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二、不予核准“北京甲壳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表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8年4月17日 至 2008年4月17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类别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审批结果
166156441X北京奔沃四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C类北京市大兴区小红门路36号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2102065067北京市海顺汽车修理厂C类北京市海淀区兰靛厂路29号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3788991304北京国瑞祥顺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C类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东里甲9号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4802831885北京市消安消防车辆装备修理厂C类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23号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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