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安迅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等四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197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北京空港博尚广告有限公司等4家C类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的请示》(京太保产[2008]2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安迅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表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上述已核准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已核准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二、不予核准“北京空港博尚广告有限公司”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表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8年4月29日 至 2008年4月29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747511474 | 北京安迅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 C类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康家沟甲1号 | 机动车辆保险 | 核准 |
2 | 795140620 | 北京世纪航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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