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长顺永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292号)
李燕明、牛顺利、郑荣军:
你们申请设立北京长顺永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北京长顺永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三、该公司经营区域:北京市行政辖区。
四、该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古观象台。
五、该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郑荣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赵旺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