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广龙聚友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广龙聚友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349号)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广龙聚友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太平京发[2008]92号)及《关于“北京同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太平京发[2008]9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同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表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该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该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二、不予核准“北京广龙聚友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表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8年8月5日 至 2008年8月5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类别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审批结果
176938308X北京同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C类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花乡桥下辅路向东200米口内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