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家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8〕404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等6家机构开业的请示》(人保寿险京发[2008]1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北京市海淀支公司、东城支公司开业。
二、上述2家支公司经营区域为北京市行政辖区,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三、海淀支公司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28号13层;东城支公司营业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1号楼南新仓商务大厦A902、A903及A905。
四、同意娄放担任海淀支公司经理;同意秦剑锋担任东城支公司经理。
五、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并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后,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上述2家支公司方可从事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六、你公司昌平支公司(筹)、密云县支公司(筹)、延庆县支公司(筹)内控制度不健全,经济开发区支公司(筹)尚未与分公司建立信息专线、缺少自动办公系统、硬件配置过于简单,不符合《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
15条关于内控制度的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关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核准的要求,不予核准以上4家机构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