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一是利用山水资源,以登山、龙舟赛、横渡汉江、航空运动表演等为活动形式,打造襄阳“10万人上山,5万人下水,1万人飞天”的襄阳体育品牌。二是定期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或全民健身运动会。三是鼓励国家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积极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在全市形成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种植、养殖业,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监管,提高食品安全合格率,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提高水质合格率。
(五)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力度,打造“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确保广大群众及时方便地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遏制与控制艾滋病和结核病流行、继续扩大儿童免疫预防服务、消除麻疹和消除疟疾、强化疫苗接种。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医疗卫生单位带头控烟,到2011年底,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把无烟单位标准列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各级政府要将卫生创建作为优化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措施,加强城镇、村庄的环境卫生整治。以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镇、卫生村和卫生示范景区创建为抓手,探索卫生创建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自2011年起,全市每年创建省级卫生单位20-50个,创建省级卫生示范景区2-3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办事处)1-2个、卫生社区(村)5-10个;创建省级生态镇(乡、办事处、涉农街道)1-2个,省级生态村2-3个。评定为文明城市(镇)或文明单位者,必须先获得同级卫生城市(镇)或者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八)实行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和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各级爱卫办每年对辖区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比结果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进行分类和排位。市爱卫办每年公布各县市、区的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结果,对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责任分工
市卫生局要组织开展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加强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做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育发展健康服务产业,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母婴保健,加强医疗急救和卫生应急工作,配合市爱卫会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及卫生创建工作,承担健康襄阳全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市委宣传部要把健康襄阳全民行动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全市公民身体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活动进行重点宣传。市体育局开展全市全民健身行动,推广全民健身“一二一”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市财政局要根据健康襄阳全民行动工作需要安排相关经费,加强对健康襄阳全民行动经费的监督管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执法监督检查,抓好园林绿化和城市环卫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市交通运输局加强指导车站、码头和公路、内河航道沿线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当地政府加强交通系统环境卫生管理和创建卫生窗口单位活动。市水利局组织和指导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实施。市农委加强农产品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农村“一建三改”工作。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改善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组织开展生态城市(镇、村)创建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行动,负责食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并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动员组织全市广大干部职工、青年和家庭,积极参加健康襄阳全民行动。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抓好日常监管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