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利用国外优惠贷款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发改外资[2011]234号)
省有关部门、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
今年是“十二五”和西部大开发新十年规划实施的起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使我省利用外资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十二五”全省经济建设和投资目标的顺利完成。现就抓紧做好利用国外优惠贷款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国外优惠贷款支持的重点和方向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和开放水平,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发挥国外优惠贷款对我省建设资金的配套、补充作用,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十二五”国外优惠贷款主要侧重于区域平衡协调发展,支持欠发达地区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坚持国外优惠贷款(包括世界银行、亚洲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等多边和双边贷款)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在行业投向将更加突出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民生、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以使利用外资在推动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科技创新、区域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及各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认真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及制约因素,根据“十二五”国外优惠贷款支持的重点和方向,认真做好利用国外优惠贷款项目的策划、筛选、准备和申报工作。
2、认真学习了解国外优惠贷款政策动向,做好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项目申报时做好申报资料和必要附件的组织工作,切实将利用外资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3、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利用外资项目库的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对条件成熟或急需建设的项目,按照要求组织申报,我委初审后纳入省级项目库,同时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的工作汇报和衔接,分期分批纳入国家备选规划。
三、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