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琼花(县监察局局长)
黎 云(县财政局局长)
王传飞(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龙海魂(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克宁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领导小组分设四个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确保顺利移交。
(1)人员移交小组。牵头单位: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成员单位: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负责人员的移交各项事宜。
(2)资产、经费移交小组。牵头单位:县财政局,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负责资产和经费的移交各项事宜。
(3)土地移交小组,牵头单位: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成员单位: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财政局负责土地的移交工作。
(4)监督小组。牵头单位:县监察局,成员单位: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移交工作的全过程纪律监督。
2、全面做好移交项目的核实和数据登记。各工作小组与南平农场、岭门农场工作人员进一步全面核实移交的人员、校园、资产,以学校为单位造册登记。
3、开展交接工作。县农垦中小学移交地方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交接双方有关人员会议进行部署,县政府、南平农场、岭门农场分别派出移交工作小组,共同对各移交学校的人员、校园、资产开展核定工作。对遇到的难题,双方依据省定的政策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报省农垦中小学移交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
经过核定,移交学校的人员、校园、资产等与登记表册相符的,由县政府移交工作小组负责人在登记表册上签字确认。
4、正式办理移交手续。在移交工作小组对我县境内移交学校的移交项目和数据全面核定后,由省农垦总局和县政府签署移交协议书。
(二)时间安排
1、10月9日,在我县召开海南农垦中小学校移交地方管理陵水县试点启动大会,部署我县移交工作。
2、10月13日,在我县召开县农垦中小学移交地方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移交具体实施工作。
3、10月14日,县政府、南平农场和岭门农场分别派出工作小组,共同开展对各学校移交项目和数据核定工作,共同起草移交文稿。这项工作于10月25日前全部完成。
3、10月27日,在我县举行陵水县境内农垦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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