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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08年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春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是整治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全面取缔城镇临街两侧临时性的占道经营摊点,清理整治临街业主的店外占道乱摆乱放。

  四是整治违章建筑物。清理取缔违章搭建的亭棚、遮阳篷、构筑物等;拆除破烂污染环境的构建物;纠正影响市容市貌的沿街扯挂、晾晒、占道落地灯箱用广告牌等。

  五是加大对高速路孟果坡出入口和英州出入口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并进行美化装饰,确保亮化、净化、绿化、美化。

  3、狠抓绿化、美化、亮化,提升品位和档次

  一是整治建筑物和构筑物立面。清洗粉刷迎宾干道两侧建筑和构筑物立面;拆除建筑物外违章及影响景观的构筑物;破烂的有碍观瞻的建筑要“穿衣戴帽”或清洗;重点景观沿路的建设要统一规划设计。

  二是整治沿途围墙。临时围墙污染的要重新粉刷,临时性围墙要统一材料、色彩、高度,提倡用绿色抓墙植物装饰。其它围墙建设原则上应以通透式为主。

  三是迎宾干道两侧的构筑物和报亭、电话亭、邮筒、地名牌、电线杆、交通设施、交通宣传栏等设施也要由设施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洗,不得有污物、灰尘、广告;破损陈旧的要及时更新改造。

  四是整治户外广告。在主干道、繁华地段、高层建筑和墙体上影响景观的广告、灯箱、霓虹灯等广告设施要全面清理整治。设置不合理和污染环境的广告要坚决拆除;到期的大型户外广告,要更换档次更高的广告;空白的大型户外广告位,要发布公益广告;对一些内容陈旧、画面污损、文字缺损的大型户外广告要责令相关单位推陈出新;损坏的要修缮;过街横幅、布幔广告及墙壁广告要按规划审定重新设置。

  五是加大夜景灯饰的整治。各类缺损霓虹灯设置要限期修缮,要全面提高夜景景观。要加强道路照明设施的检修工作,确保路灯亮灯率在98%以上。

  4、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的功能和景观建设

  一是沿途主要道路分隔护栏要粉刷,破损的市政设施要及时修复。

  二是强化重点交通路口的绿化美化建设,并加强绿化的养护管理,行道树和公共绿地缺损的要及时补齐和恢复。

  5、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

  各乡镇党政第一把手要明确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县爱卫会会同城市管理局组织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对乡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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