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08年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春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陵府办[2008]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2008年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春季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2008年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春季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以优美、干净、整洁的环境迎接春节和博鳌亚洲论坛会议的隆重召开及建省办特区二十周年庆典,根据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2008年春季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生态省、健康岛”建设为主题,大力整治本地区“脏、乱、差”现象,提高本地区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搞好城区净化、美化、亮化、绿化,以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博鳌亚洲论坛2008年年会的召开及建省办特区二十周年庆典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保障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政府决定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2008年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春季行动领导小组。其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祥维(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孝锦(县建设局局长)
组 员:刘 春(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詹 良(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德柏(县交通局副局长)
李其勇(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陈 雷(椰林镇副镇长)
薛荣第(光坡镇副镇长)
王谊碧(英州镇副镇长)
林明兰(新村镇副镇长)
张 云(三才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管理局内,办公室主任由刘春同志兼任。
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08年2月3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人名单、电话报送县城市管理局,以便及时沟通和协调。
三、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