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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机关工勤人员岗位核定工作的通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 区县人力社保局填写类别为区县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市级主管部门填写类别为市级机关;
  2. 统计范围包括参公事业单位;
  3. 报送时附编制文件复印件;
  4.此表用A4纸打印,上报时附电子版。

  附件2:
  重庆市机关工勤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审核表

  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类 别编制数岗位设置情况
市级机关 等级技术工普通工合计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工初级工
目标比例2%8%40%   
目标数量       
区县(自治县)级机关 等级技术工普通工合计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工初级工
目标比例 10%40%   
目标数量       
乡镇(街道)机关 等级技术工普通工合计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工初级工
目标比例  50%   
目标数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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