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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所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三)服务人民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完善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开展“下基层、助企业、解难题”活动。按照省局党组提出的“千名领导干部下基层、万名工商人员助企业、三级工商机关解难题”活动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走出机关、走进群众,认真解决基层和服务对象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建立起促转变、调结构,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工商基层党组织与地方困难群众联系制度,定期开展走访和送温暖活动,体现党的关怀、体贴和帮助;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干部职工疾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通过在基层工商分局(所)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举措,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政风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四)加强基层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创新活动方式,落实组织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落实党的中心工作中的服务和保证作用。通过在基层工商分局(所)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使学习型党支部和高素质的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着力引导和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在务实创新、创造工作业绩上创先争优,在坚持学习、提高能力素质上创先争优,在从严要求、展示社会形象上创先争优。

  三、具体要求

  (一)组织学习培训,掌握具体内容。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关于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文件,重点学习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所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意见》(工商人字[2011]237号),通过学习,掌握“九个主题”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在工商所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对于激发工商所党组织和学员内在动力和创造力,激发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重要意义。

  (二)围绕“九个主题”,开展实践活动。以“服务人民比贡献”为主题,开展强化宗旨意识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调动和激发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优质服务促发展”为主题,开展落实政策措施、贯彻制度规定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服务标准、完善服务体系、改善服务环境;以“便民利民办实事”为主题,开展“绿色通道”、网上受理、跟踪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活动,落实政务公开、首问负责、一审一核、限时办结、定期回访等制度规定,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以“依法行政促和谐”为主题,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商标假冒侵权、维护公平竞争、打击传销、网络交易行为监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等活动,公平执法,依法行政,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以“走访调研解难题”为主题,开展“进企业、进商场、进市场、进社区、进农村”走访调研和民情接访日、工商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了解掌握群众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需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服务窗口树形象”为主题,开展“文明示范窗口”、“人民满意窗口”、“红旗窗口”、“服务标兵窗口”和“党员示范岗”、“团员先锋岗”、“巾帼文明岗”等争创活动,提升工商窗口服务品牌;以“强化培训强素质”为主题,开展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练兵、比武竞赛及比学习、比素质、比作风、比服务、比实绩等活动,坚持在工作中发现典型,以实效评价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良好局面,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干部队伍;以“建章立制促规范”为主题,开展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市场巡查、信用监管、消费维权、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做法经验,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各项为民服务措施落实到实处;以“公开承诺重践行”为主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形式,开展践行承诺评查活动,接受群众监督,落实践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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