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授予工商银行等二十家会员“上海黄金交易所二〇一一年度优秀会员”称号的决定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授予工商银行等二十家会员“上海黄金交易所二〇一一年度优秀会员”称号的决定


  2012年3月13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二〇一一年度优秀会员表彰大会”。交易所有关领导、2011年交易所年交易排名前20位会员单位的代表应邀出席会议。会上,交易所对20家优秀会员单位给予了表彰。

  在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2011年交易所黄金成交7,438.46吨,总成交金额24,772.17亿元;成交铂金65.03吨,总成交金额239.83亿元;成交白银247,057.58吨,总成交金额19,399.23亿元。

  为了更好地鼓励会员积极参与交易所的各项工作,表彰先进,促进市场进一步繁荣,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年度优秀会员及优秀交易员评选办法》,结合2011年会员交易情况,现授予以下单位“上海黄金交易所二〇一一年度优秀会员”的荣誉称号: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