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农”问题是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确保全年涉农贷款增长水平不低于各项贷款的增长水平。对县域内当年涉农贷款投放超过规定比例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人民银行将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并实施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大力支持农村饮用水安全、乡村道路、教育、卫生、文化、信息和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田水利、交通、能源、农村综合开发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增强农业持续发展能力。把支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推进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途径,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风险保证金+农户”等信贷模式。积极支持我区13个优势特色产业和“三个百万亩”设施农业快速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支持农村服务业发展,配合“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农机购置补贴活动,积极发展农村住房、汽车和教育消费信贷,活跃农村消费市场。创新信贷支农方式,积极采取流转土地使用权、经济作物收益权、农业设施抵押和农户联保等担保方式,提高小额贷款满足率,有效扩大农村信贷覆盖面和资金使用效益。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今年将选择一个县(市)作试点,着力探索扩大县域有效担保品范围,并适时在全区推广。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勇于尝试,力争在解决“三农”贷款难方面取得突破。
四、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对于保增长、促就业、保稳定的显著作用,用足、用活、用好已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信贷政策,不断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确保中小企业贷款比重稳步提高。
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六项机制”,加快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把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倾斜作为优化信贷资产结构的具体措施,在年度信贷规模中单列计划、单独管理和考核。认真做好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呆账核销、重组和减免工作,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对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要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积极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用足、用活、用好民贸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支持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