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宁夏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宁夏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银银发〔2009〕73号)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支行;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宁夏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宁夏分行,交通银行宁夏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宁夏银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农村信用联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 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92号)精神,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化调整信贷结构,促进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保持信贷总量快速增长

  2009年是我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密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大局,努力抓住我区处于黄金发展期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扩大信贷投放,保持信贷总量快速增长,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统筹配置信贷资源,进一步优化信贷资金投向,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把保增长建立在调结构的坚实基础上,以增量调整促进信贷结构优化,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确保符合条件的重点投资项目所需贷款及时落实到位

  重点投资项目是我区项目带动战略的基石,2009年自治区安排48个重点项目,涉及农林水利及生态移民、交通、电力等11个领域,都是打基础、调结构、管长远、利民生的重大项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重点投资项目所需配套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对已经启动、正在建设中的重点项目,要保证必要的信贷配套资金及时安排和足额拨付;对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重点项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密切沟通协商,高效率、扎实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利用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建立重点项目信贷“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效率,切实做好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重点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提倡通过银团贷款形式解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