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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信息征集方式
  信息征集实行依托数据源单位征集的方式,收集有关部门、机构掌握的中小企业信息和企业自行填报的信息。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项填报方式主要有:一是将档案信息表分发到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由各开户银行组织企业进行填报;二是由各级人民银行直接组织填报;三是发动中小企业主动申请填报;四是向工商、税务、法院、质监、环保等部门搜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并进行整理填报。各行要逐步与政府部门建立信息报送和数据更新机制,并与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各行可根据总行反馈的辖区中小企业清单及企业登记注册性质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等筛选出符合征集对象的企业名单,并据此从数据源单位征集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中小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及相关基本信息从工商、税务等部门及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征集,账户开户信息通过人民银行自身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
  中小企业高管人员、出资人信息,产品质量、依法纳税、执行法院判决、环境保护等信息由各中心支行和县支行向工商、质检、税务、法院、环保等部门协调征集;
  中小企业的经营和财务信息由各中心支行和县支行会同企业开户行直接向企业征集;
  人民银行负责为参与建立信用档案的中小企业配发标识符,作为中小企业的身份识别。人民银行要组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直接向企业发放、回收信息采集表采集信息,积极争取当地工商部门向人行开放工商数据库,以核对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确保中小企业基本信息准确、真实。
  五、相关措施与要求
  各中心支行和县支行要认真贯彻落实总行工作部署,筛选试点行案例,学习、总结试点行经验,把宣传、培训、教育作为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常规工作来抓,加大宣传力度,取得各方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主动自愿报送自身信用信息,努力从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两方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多渠道采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努力提高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水平。
  (一)把宣传、培训、教育作为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常规工作来抓
  各中心支行和县支行要加大向社会各界宣传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意义及重要性,扩大人民银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影响,努力取得政府各部门对人民银行工作的认可和支持;要充分调动商业银行、行业协会参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
  各中心支行和县支行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商业银行通过教育培训、指导、宣讲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提升管理能力,提高财务、金融业务水平,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增强信息透明度与信用意识,让中小企业真正认识到信用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树立“立信”意识,自觉建立必要的财务会计制度,改变随意填报财务报表的不良习惯,减少现金交易行为,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保留支付记录,合规交纳各种税费。引导中小企业与银行建立长期的密切关系,主动自愿报送自身信用信息,建立和关注自身信用档案,积累信用财富,培育信用文化,以信用促发展,积极主动改善信用环境,争取融资支持,推动自身发展壮大。各中心支行和县支行要把培育和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意识作为金融教育的常规任务长期开展,探索建立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专家学者等社会各方面作用的培训教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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