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突出成效显著。项目工作声势大,影响广,基层群众知晓率高,受益面广;项目工作特色明显、成效显著,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市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区县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优秀组织奖名单,并负责初审工作。
2、评选委员会负责优秀组织奖的审核;
3、优秀组织奖推荐表、事迹材料(1500字)一式二份,并提供5分钟事迹影像资料,于2008年2月22日前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三、表彰及奖励
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总结表彰大会于今年“三八”节期间召开,届时表彰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爱心奉献奖和优秀组织奖,并给予一定奖励。
附件:
1、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优秀组织奖名额分配表
2、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爱心奉献奖推荐表(略)
3、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优秀组织奖推荐表(略)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2008年1月24日
附件1: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优秀组织奖名额分配表
单位
| 优秀组织奖
|
黄浦区
| 3
|
卢湾区
| 3
|
徐汇区
| 3
|
长宁区
| 3
|
静安区
| 3
|
普陀区
| 3
|
闸北区
| 3
|
虹口区
| 3
|
杨浦区
| 3
|
宝山区
| 3
|
闵行区
| 3
|
嘉定区
| 3
|
浦东新区
| 5
|
金山区
| 3
|
南汇区
| 3
|
奉贤区
| 3
|
单位
| 优秀组织奖
|
松江区
| 3
|
青浦区
| 3
|
崇明县
| 3
|
其他
| 4
|
总计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