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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爱心奉献奖和优秀组织奖的通知


  3、工作突出成效显著。项目工作声势大,影响广,基层群众知晓率高,受益面广;项目工作特色明显、成效显著,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市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区县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优秀组织奖名单,并负责初审工作。

  2、评选委员会负责优秀组织奖的审核;

  3、优秀组织奖推荐表、事迹材料(1500字)一式二份,并提供5分钟事迹影像资料,于2008年2月22日前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三、表彰及奖励

  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总结表彰大会于今年“三八”节期间召开,届时表彰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爱心奉献奖和优秀组织奖,并给予一定奖励。

  附件:

  1、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优秀组织奖名额分配表

  2、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爱心奉献奖推荐表(略)

  3、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优秀组织奖推荐表(略)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2008年1月24日

  附件1: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优秀组织奖名额分配表

单位

优秀组织奖

黄浦区

3

卢湾区

3

徐汇区

3

长宁区

3

静安区

3

普陀区

3

闸北区

3

虹口区

3

杨浦区

3

宝山区

3

闵行区

3

嘉定区

3

浦东新区

5

金山区

3

南汇区

3

奉贤区

3

单位

优秀组织奖

松江区

3

青浦区

3

崇明县

3

其他

4

总计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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