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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爱心奉献奖和优秀组织奖的通知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 实事项目”爱心奉献奖和优秀组织奖的通知


各区县妇联、卫生局、慈善分会:

  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开展七年以来,在卫生部门和慈善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在妇联组织的组织、推动下,通过社会化、项目化、实事化的运作,已逐步发展为“免费妇科病的普查、妇科重症的救治补贴、妇科肿瘤免费手术、妇科检查流动车”等系列项目,受到广大妇女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该项目获得市妇联2005年度突出贡献奖,上海市第四届“妇女发展实事奖”特别贡献奖,中华慈善总会突出贡献奖等殊荣。

  为认真总结该项目社会化、项目化、实事化的工作经验,表彰为组织落实项目工作、推动项目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有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推动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妇女需求、积极满足妇女需求,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促进上海妇女全面发展。上海市妇联、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组成评选委员会,联合评选表彰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爱心奉献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妇联权益部)负责具体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爱心奉献奖

  (一)评选范围

  2001年-2007年,为“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的实施慷慨解囊、热心赞助的爱心企业。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1、爱心奉献奖不分配名额,由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报送;

  2、评选委员会负责爱心奉献奖的审核;

  3、爱心奉献奖推荐表、事迹材料(1000字)一式二份,于2008年2月22日前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二、优秀组织奖

  (一)评选范围

  2001年-2007年,在开展落实“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区县、街道(乡镇)妇联,卫生部门,慈善组织,以及其他推动“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的有关单位和部门。

  (二)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部署得力。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将其纳入工作重要内容,严格执行项目有关规定,推动项目发展,项目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2、职能作用发挥充分。围绕项目工作重点,结合部门职能,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积极动员、部署、协调,扎实推进本地区“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工作,并在政策上有所突破,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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