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产品档次
8、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加快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要鼓励企业创造发明和申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专利,帮助企业积极培育和打造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自主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9、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和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实施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建立健全技术成果交易市场,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鼓励与专业机构合作建立行业技术研究(分)所,进一步提升技术攻关与研究质量水平;鼓励与电子信息、光电数控等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开展技术难题攻关,推进企业信息化进程。
10、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要引导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改造生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推进节能降耗和达标排放;加强企业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运用水循环利用、余热回收综合利用、酸洗液减排降耗等技术设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打造绿色环保型生产企业。
11、加大技术招商力度。要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资源,大力引进拥有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大企业来杭投资。要鼓励“以民引外”、“民外合璧”,引导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国内外大集团合作,着力引进生产“双高”产品的先进设备、先进技术、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快速提升我市企业生产、管理水平和产品档次。
六、加大政策扶持,推动产业加快发展
12、充分利用发展新型重化工业政策。薄钢板行业作为新型重化工业的重要产业,属于重点发展领域,必须在政策上加以重点扶持。凡符合杭州市新型重化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的,要根据杭政办〔2007〕38号文件精神加以扶持:对开发生产汽车用薄板及配套项目,要重点予以资助和奖励;对开发生产汽车用板、家电板、电工板、高档建筑用板的“双高”产品的重大项目,按照产业升级拉动作用大、关联度强、技术水平先进、效益显著的标准,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
13、用好用足现有政策资源。对薄钢板行业公共平台建设,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和评优,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牵头制定技术标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可按市政府现有规定进行资(补)助和奖励。